粉塵爆炸試驗設備操作過程中的安全規范:
1.粉塵處理
使用專用工具(如防靜電毛刷、真空吸塵裝置)轉移或清潔粉塵,避免揚塵。
嚴格控制粉塵濃度,避免超過爆炸極限范圍(通常通過惰性氣體稀釋或控制投料量實現)。
實驗結束后,及時清理設備內和操作區域的殘留粉塵。
2.點火系統操作
點火前,確保設備已密閉且壓力傳感器正常工作。
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點火裝置(如電火花發生器),嚴禁使用明火。
點火后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域,避免近距離觀察爆炸過程。
3.壓力控制
設定壓力上限,確保壓力釋放閥在超壓時能及時開啟,防止設備炸裂。
監測壓力變化曲線,發現異常立即中斷實驗。
4.惰性氣體保護
對于易燃易爆粉塵,實驗前需通入惰性氣體(如氮氣)置換設備內的空氣,降低氧氣濃度至安全范圍。
持續監測設備內的氧氣含量,確保始終處于惰性環境。
1.設備異常處理
如發生壓力異常升高、設備異響或泄漏,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,切斷電源和氣源。
迅速啟動壓力釋放系統,避免設備因超壓爆炸。
2.火災或爆炸處理
立即啟動實驗室消防系統(如干粉滅火器、二氧化碳滅火系統),禁止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。
迅速疏散人員,并通知專業消防部門。
事后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,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再次使用。
3.人員受傷處理
配備急救箱,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處理(如燒傷、吸入粉塵等)。
及時送醫,并記錄事故經過。
